金鹏期货2016年清明节期间保证金和夜盘交易时间调整通知
2016年清明假期临近,根据各交易所放假和休市安排的公告,4月2日至4月4日节假日休市, 4月5日开市,为有效防范节假期间市场风险,根据各个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清明节休市前后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等事项作如下安排:
一、 若2016年3月30日(星期三)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调整如下:
上海:将锡、螺纹钢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1%,将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3%。
大连:将聚氯乙烯、铁矿石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3%、将聚乙烯、聚丙烯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4%。
交易所各期货合约未提及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原水平不变。
2016年4月5日(星期二)恢复交易后,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铁矿石,期货合约各品种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锡、螺纹钢、热轧卷板期货合约各品种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限制如下:锡、螺纹钢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仍为11%, 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仍为13%。
2016年4月1日(周五)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4月5日所有期货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4月5日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如遇涨跌停板、临近交割月等其它按交易所规则需提高保证金比例的,另行通知。
为防范市场价格较大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请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交易。提前对期货账户做好规划。根据账户的资金情况和自身对风险的承受能力,调整好持仓,及时追加不足的保证金,以免因保证金不足而被执行强行平仓。
金鹏期货
2016-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