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甲醇期货上市交易提示及保证金收取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郑商所发[2011]203号)《关于甲醇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郑州商品交易所将自2011年10月28日(星期五)推出甲醇期货合约交易。
一、 甲醇期货标准合约
交易品种 甲醇
交易单位 50吨/手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动价位 1元/吨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4%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最低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6%
合约交割月份 1-12月
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3:00
最后交易日 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
最后交割日 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2个交易日
交割品级 见《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
交割地点 交易所指定交割地点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交易代码 ME
上市交易所 郑州商品交易所
二、 上市交易合约
首批上市交易合约为ME203、ME204、ME205、ME206、ME207、ME208、ME209、ME210;各合约挂盘基准价由交易所在10月27日公布;
三、交易保证金
公司甲醇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定为合约价值的12%(首日保证金比例为15%)
四、涨跌停板
涨跌停板幅度暂定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新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8%。
特此通知!
2011-10-26
金鹏期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