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期货委托理财特别风险揭示书
发布日期:2012-04-11 浏览量:
尊敬的客户:
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期货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及居间人不得开展代客理财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进行期货交易。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
期货委托理财(又称代客理财),是指投资者作为委托方,为实现委托资金增值的目的,以特定的条件,将资金委托他人(受托方)进行期货交易的行为。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我公司现特向您提示期货委托理财的风险如下:
一、您应当充分了解期货交易的风险特征,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风险控制能力、身体及心理承受能力并决定自己是否适合参与期货交易和从事期货委托理财。对于从事期货交易或委托理财业务可能导致您的财产损失风险应有清醒认识,慎重对待委托理财中的高额回报承诺。
二、您从事期货委托理财前,应对以下事项认真审查,必要时,应聘请专业人士出具意见:
(一)受托方的信誉、资质和能力;
(二)期货委托理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公平合理、符合国家法律规章的规定,是否存在欺诈性条款,尤其应关注损失或收益的界定、是否存在资金被转移的风险等。
三、您从事期货委托理财时,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经常了解期货账户的权益变化,了解受托方的交易过程以及该过程是否符合委托理财合同的约定。
(二)期货账户应当遵守期货交易所和我公司的相关规定,同时,您有义务配合期货交易所和我公司的规范要求及监管措施。
(三)不得选择期货公司、期货营业部的工作人员或居间人作为您的受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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