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宣传月(十三) 洗钱案例分享(下)
发布日期:2023-08-18 浏览量:
《袁某地下钱庄洗钱案》
一、基本案情被告人袁钢志,男,汉族,1979年8月12日出生。
被告人袁钢志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外汇兑换业务,在上游客户报价的基础上,加价与下游客户进行资金兑换,从中加收手续费赚取差价牟利。2018年5月至2020年5月期间,袁钢志在明知曾某某等人(另案处理)从事走私犯罪的情况下,多次帮助曾某某等人将人民币兑换成美元。袁钢志与曾某某等人通过微信群商谈好兑换汇率、兑换金额后,通过其控制的银行账户收取转入的人民币,扣除自己的获利后将剩余人民币转给上游客户指定的银行账户。上游客户收到转账后,通过香港的银行账户将非法兑换出的美元转入曾某某等人提供的香港收款账户中。经调查核实,袁钢志为曾某某等人非法兑换外汇并将资金汇往境外,金额共计人民币约1.7亿元。
二、裁判结果
本案由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法院认为,被告人袁钢志明知是走私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洗钱罪,依法应予惩处。据此,依法以洗钱罪判处袁钢志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三、典型意义
本案是地下钱庄实施洗钱犯罪的典型案件。近年来,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恐怖主义犯罪国际化,走私犯罪和跨境毒品犯罪增加,以及我国加大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打击力度,涉地下钱庄刑事案件不断增多。地下钱庄已成为不法分子从事洗钱和转移资金的最主要通道,不但涉及经济金融领域的犯罪,还日益成为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活动转移赃款的渠道,成为贪污腐败分子和恐怖活动的“洗钱工具”和“帮凶”,不但严重破坏市场管理秩序,而且严重危害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必须依法严惩。本案依法以洗钱罪对地下钱庄经营者追究刑事责任,充分体现对涉地下钱庄洗钱犯罪的严厉打击,更好发挥打财断血的作用。
《邱某网络赌博洗钱案》
近日,据媒体报道称,涉案流水达4000亿的跨境网络赌博案主犯邱某某等人已被依法送审。至此,这起全国“虚拟货币第一案”终于在专案组的努力下画上句号。
2021年7月,湖北省沙洋县公安局纪山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称在一款手机棋牌游戏APP中输掉了10万余元。沙洋县公安局及时立案并展开侦查,发现该棋牌游戏APP为在线赌博平台,参赌人员达到5万余人次,涉及全国17个省市,该平台的组织者和网络服务器均在境外,境内多地都有向参赌人员售卖“游戏豆”的代理团伙或中介团伙。民警初步查明该平台赌资流水达到4000余亿元,并且以数字货币的形式流向境外。
由于该案涉案人员多、案件范围广、资金流水大,该案先后被上级有关部门确定为省督、部督案件。案件侦办过程中,民警发现一些境内代理团伙为了逃避侦查,在向参赌人员售卖“游戏豆”时并不会直接收取转账,而是通过网络理财红包等方式“隐蔽”收钱。办案民警通过从交易数据中抽丝剥茧,最终锁定资金链条和相关犯罪嫌疑人,潜藏在全国各地的多个赌博代理、充值代理、中介代理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2021年12月至2022年4月,专案组民警先后赶赴福建、四川、广西、河南等地展开抓捕行动,陆续摧毁14个相关团伙,抓获嫌疑人130余人,扣押涉案电脑和手机300余部、涉案手机卡、银行卡200张、点钞机和POS机18台。
审讯中民警发现,参赌人员交易全部用一种虚拟货币结算。专案组顺藤摸瓜、循线追踪,成功锁定多个涉案虚拟货币账户。专案组与该虚拟货币发行机构进行对接,将相关涉案虚拟货币账户冻结,避免了账户中价值1.6亿美元(约人民币10亿余元)的涉案虚拟货币流入嫌疑人团伙手中。
2022年12月,3名隐匿在境外的主要嫌疑人被抓获,随后被遣返回国;2023年6月,主犯邱某某等人被沙洋县人民检察院依法移送至沙洋县人民法院,案件进入法院审理环节。
《网络诈骗洗钱案》
在电信网络诈骗链条中,专门帮助诈骗分子将骗来的钱逐级拆分,并通过银行账户或者支付平台,将赃款洗白的窝点被称为“水房”。近日,黄浦警方从破获的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入手,循线追查出一个专门为电诈赃款洗钱的团伙,最终在浙江成功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人民币190余万元。
6月,黄浦公安分局人民广场的治安派出所接到市民张先生报警称,其被不法分子以处理私事为由诈骗近100万元。该案涉案金额巨大,黄浦警方立即会同市局刑侦部门开展资金止付,由于行动及时,为受害人挽回了全部损失。
经办案民警对涉案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进行细致分析研判后,发现该银行账户与3名可疑人员有着密接大额资金往来。根据这一重要线索,专案组民警驱车前往当地进一步调查有关线索。在浙江公安的协助下,民警掌握到诈骗犯罪嫌疑人与一个三人洗钱团伙有着密切联系。
专案组民警第一时间对案件开展深挖细查,全面摸清了该洗钱团伙的犯罪事实及人员构成分工。根据线索指向,民警经过蹲点守候,分别于6月29日在湖州市抓获艾某俊、艾某鹏等2名犯罪嫌疑人,6月30日在杭州市抓获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贺某元。
经过审讯,犯罪嫌疑人交代了该团伙利用银行卡、信用卡帮助电信诈骗犯罪分子进行洗钱的经过,涉案金额达百万余元。
目前,上述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罪已被黄浦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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