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调整强麦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2-22 浏览量:
关于调整强麦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郑商发[2011]37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四
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2月23日结算时起,强麦期货合
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13%。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
按原规定执行。
我所将根据强麦期货市场运行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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