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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类型汇总

发布日期:2020-02-19  浏览量:

      近年来,非法集资手法花样翻新,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了六类非法集资典型手法。你可要警惕哦!
  第一种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自己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第二种是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两个方面: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二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第三种是假网站诱骗群众汇款。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第四种是以“养老”的旗号骗人。这有两种突出的形式: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人群投入资金。
  第五种是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第六种是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之后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

  非法集资犯罪手法层出不穷,需增强风险意识,谨慎选择投资渠道。投资过程中,既要考察有关企业是否合法注册,也要分析其承诺的高额回报是否合理,更要考察其吸收资金的行为是否符合金融管理的法律规定,不要被其耀眼的招牌、诱人的项目,特别是资金实力和高额的注册资本所迷惑。警惕的眼光所及,还有那些通过群发短信、电话推销,在路边、商场等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散发传单等五花八门的行骗行为,谨防上当受骗。



金鹏期货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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